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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担当才是人民法官的使命所在

  发布时间:2014-12-03 16:54:03


    依法治国,大势所趋;司法改革,志在必成。汹涌澎湃的社会改革大潮席卷而来,没有人能够置身事外。作为肩负时代重责的人民法官,我们更应主动担当;而不是消极等待。

    常言所说的法官消极、中立是指其在法庭上的角色定位,并非是指对社会责任的担当。围绕司法改革,这些天,发生在我们身边的故事很多,流传在我们耳边的言谈不少,其多为消极、彷徨、等待;而理性的思考和建设性的结论少之又少。尤以“法官辞职潮”论者见长,其似乎在营造某种氛围,让人们沉闷而不堪。不才我也为之震撼,久久难以走出此种迷障。因为置身其中,就又不得不深思熟虑。今日猛然有所感悟,就想立马表白于此。

    司法改革凸显主审法官的位置,实则就是要打破现有的司法组织架构,重新构建一套与现行乃至未来司法态势相衔接的司法运行模式。习惯了中心化组织体制管理模式的我们,思维僵化于此甚至限定于此,总是在一个中心化的组织者中寻找自己的位置。没有了位置,就显得异常无助。岂不知将要建立的司法运行模式可能就没有了中心。每个人只是一个角色,而主审法官也只是在其有限的范围内给每个角色搭建一个完成共同目标的平台。

    如此,案件成为链接每个角色的基本元素,司法正义在法律程序中自然发酵而成,司法公开成为无障碍的普遍认同和司法表达,社会公众会以理性的方式参与进来,使得法官只代表正义的灵魂和法律的原音,而不再是个体人的存在。

    法官个体的个性在未来的司法运行中将被极度的压缩。以组织下达为核心的绩效指标的概念将不复存在,代之以社会评价、数字评价和平台崩溃。人的因素将愈来愈重要或不重要,优胜劣汰成为必然,责权利会实现真正的对等。法官精英将在时空中造就。

    之所以消极,是因为行将落伍;之所以彷徨,是因为认知不足;之所以等待,是因为太过在乎自己的利益。扑面而来的改革给予我们每个社会个体以希望和责任,谁也没有理由退缩。我们每一位人民法官更是责无旁贷。主动担当,迎难而上,才是我们的使命所在。

责任编辑:nlf    

文章出处: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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