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5日,项城市法院召开全体干警会,认真学习、传达贯彻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和最高人民法院通知精神,要求全体干警拥护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和最高法院通知精神,进一步增强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迅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决策部署上来,自觉维护党和国家工作大局,自觉维护国家安全和民族团结,自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坚决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捍卫者和建设者。
项城市现有回族同胞2万多人,主要分布在水寨、南顿、秣陵和丁集四个乡镇,形成了回汉杂居,和谐共处的局面。近几年来,该院把维护民族团结,促进社会和谐作为法院的一项中心工作来抓,取得了明显成效。具体做法是:
一是加强民族团结教育。该院深入开展了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党的民族政策和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全体干警认真学习了党的宗教政策、统战、民族理论政策等内容,强化“四个高度认同”教育,即:强化对祖国的高度认同、强化对中华民族的高度认同、强化对中华文化的高度认同、强化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高度认同,进一步提高了维护民族团结的自觉性和责任感,自觉维护国家安全,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是关爱民族干部。该院现有回族干部七人,在做好对回族干部“严管、重教、厚爱”的同时,建立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机制,注重培养、选拔、使用回族干部,充分发挥他们的才能,现在七名干部分别担任院中层以上领导。同时,汉族干部加强与回族干部的调解,尊重回族干部的生活习惯,形成了互相尊重、互相支持,团结友爱的良好氛围。
三是通过审判促团结。该院以和谐司法为理念,强化调解意识,加大调解力度,实现定纷止争,案件事了。特别是针对回汉等民族之间的矛盾纠纷,以维护民族团结为宗旨,以化解矛盾为主线,加强诉前调解,注重诉讼调解,力求执行和解,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消化在诉讼中。原告马某(汉族)诉其其岳父母(回民)继承纠纷一案,马某妻子赵某在辽宁省大连市打工期间被人杀害,留下42925.27元遗产和一双未成年的儿女。马某与其岳父母因为42925.27元遗产闹的不可开交。经多方调解未果,马某无奈将其岳父母告上法庭。该院法官通过向他们讲解我国的婚姻法、继承法,从情理上讲解血浓于水,血脉相连的骨肉情怀,在法官和其亲戚朋友的耐心开导下,原被告双方达成了一致协议,双方握手言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