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3日,项城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因情侣闹别扭而引发的婚约彩礼纠纷案。在法官的耐心说服下,原本闹得不可开交的一对情侣重归于好,并邀请法官一定要参加他们的婚礼。
原告闫某与被告张某经人介绍相恋,后原告闫某按照当地习俗向被告张某送彩礼现金8800元、洗脸水钱190元、见面礼金600元以及礼品若干。2008年8月份的一天,双方到项城市逛街,不想在购物时发生分歧,当张某问闫某“你到底爱不爱我?”时,因闫某生气而没有理会张某。为此双方从项城回到家后便没有再联系。此后闫某向张某提出分手,并要求张某返还彩礼。张某认为既然是闫某提出分手的,就不应该返还彩礼。闫某为索回彩礼,将张某起诉到法院,请求法院判决张某返回彩礼共计10000元。
受理此案后,承办法官对案件进行了综合分析:婚约彩礼纠纷是当今农村的常见案件,这种案件一般法律关系不复杂,但因牵涉到姻亲、邻里等社会关系而不容易处理。法院在处理这类案件时,如果仅简单的考虑法律关系而不考虑社会关系,通过判决方式处理,结果往往是难以履行,而且双方关系更加恶化。因此,在案件处理上,既要考虑法律关系,又要谨慎考虑多种社会关系,力求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和谐统一。通过调解让当事人达成和解,力争做到案结事了。
在审理过程中,法官从侧面了解到,原告闫某和被告张某自相识到建立恋爱关系,双方的感情一直很好,并计划今年国庆节结婚。二人出于一时生气而提出解除婚约,还有和好的可能,只是双方碍于脸面,谁都不愿意提出让步。找到问题的症结后,法官们不畏酷暑,多次到原被告双方当事人家中做思想工作,同时他们还发挥大民调网络机制,让当地的民调员及双方当事人的媒人参与调解。俗话说,好事多磨。最终在法官耐心细致的调解下,双方当事人认识到两个人走到一起不容易,不能因为一时的生气、任性而耽误了自己一生的幸福。于是原告闫某在父母的陪同下来到被告张某的家中,主动向被告承认了自己的过错,得到了被告张某的原谅。7月23日,双方一同来到法院,提出了撤诉申请,于是便出现了开头的一幕。
这正是:一时任性闹翻脸,追要彩礼;人民法官忙调解,皆大欢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