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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城法院法官做好事不留名

  发布时间:2015-06-13 08:38:25


6月9日上午,项城法院法官胡长河、刘强、张超三位同志在下乡办案途中,看到一个混身是血的青年男子抱着一名女子坐在地上,身边地上流着一滩鲜血时,立即停车查看询问情况。在得知该对夫妻因生活琐事生气,女子径直跳下快速行使的摩托车,摔伤头部,口吐白沫不省人事的事情后,他们三人立即将该名女子抬上车,送到官会卫生院抢救,为救治该女子赢得了宝贵时间。 当惊魂未定的伤者家属向法官连声道谢并追问他们的姓名时,胡长河、刘强、张超三位同志都不肯道出自己的姓名,并说:“这是我们应该做的。”在看到女子脱离生命危险后,他们简单地清洗了沾在身上的血迹悄悄离去。 胡长河、刘强、张超三位同志做好事,不留名,以实际行动践行了“人民法官为人民”,展现了人民法官的良好风貌,受到了群众的一致好评。经项城法院党组决定给予他们通报表扬,希望全院干警向他们学习,切实树立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

责任编辑:耿贺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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