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项城市法院制定出台了《关于聘请人大代表监督“廉洁司法庭室”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的文件,这标明项城法院在主动接受人大代表监督方面已逐步步入制度化轨道。
多年来,项城市法院一直把主动接受人大代表监督当成落实“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方针的重要举措认真做实做好。该院每年都坚持定期向人大代表寄发工作简报,经常走访人大代表,聘请人大代表为廉洁司法监督员,邀请人大代表视察法院工作,根据人大代表的职业状况和案件的不同类型在开庭时设立人大代表旁听专席,自觉主动接受人大代表监督,深得代表好评。
在这次开展的创建“廉洁司法庭室”活动中,项城法院总结了以往接受人大代表监督的做法和经验,在主动接受人大代表监督方面首次以文件形式规定了接受人大代表监督的指导思想、监督内容、监督形式、监督方法和目标要求。此次专项活动中项城法院在主动接受人大代表监督方面具有四个特点:
一是接受监督的形式较多。项城法院综合运用了以往的各类成功做法,多种形式、多种途径地主动接受人大代表的监督:聘请人大代表为廉洁司法监督员、邀请人大代表旁听庭审、邀请人大代表视察法院工作、邀请人大代表监督重大执行活动、向人大代表发放征求意见函。
二是接受监督的监督主体较广。以往项城法院主动接受人大代表监督的监督主体集中在项城市人大代表这一层面上,而此次活动中接受监督的监督主体包括了项城籍或在项城工作的各级人大代表,这充分体现了项城法院在主动接受人大代表监督方面的民主性。
三是接受监督的活动内容较实。该文件对此次专项活动中接受人大代表监督的内容作出了一一安排。如,在邀请人大代表旁听庭审方面共安排了10次活动,而且每次活动的内容也比较具体,这有助克服和消除监督活动走过场的现象。
四是接受监督的要求较严。法院各部门在接受人大代表监督方面要做到四点具体要求:一要强化认识,高度重视;二要落实责任,保障到位;三要加强沟通,主动协调;四要及时总结,积极整改。这四点要求将有助于保证法院主动接受人大代表监督的活动取得实际成效。
项城法院首次以“红头文件”的形式制定出专项活动接受人大代表监督的实施方案,这表明该院在主动接受人大代表监督方面的诚心与决心,必将有效地保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方针的落实。一方面,主动接受人大代表的监督,将有助于确保审判权和执行权的正确行使。审判权、执行权和其他权力一样,失去制约监督就会出现滥用甚至产生腐败。项城法院自觉主动地接受人大代表监督,整合审判工作和执行工作的监督力量,逐步建立起用权受监督的监督机制, 必将更加有效地确保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利益。另一方面,主动接受人大代表的监督,有助于提升法院工作的社会公信度。人大代表承载着身后成千上万社会公众的意愿和疑问,表达着他们对人民法院工作的诉求。项城法院通过主动邀请人大代表走进法院、了解法院,让代表对法院工作有感性上的认识,使法院工作的内涵和特质向人民敞开,使司法与人民群众的距离更加贴近,这必将有助于提升法院工作的社会公信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