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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城市人民法院关于调整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领导小组组成成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8-30 10:31:10


项法〔2017〕41号

项城市人民法院关于调整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领导小组组成成员的通知

本院各相关部门:

为确保我院基本解决执行难,顺利完成基本解决难各项工作任务,根据我院人员现状,调整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领导小组组成成员。现通知如下:

组  长:张永波  项城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  长  

副组长:位红星  项城市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

        韩  伟  项城市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

       王  燕  项城市人民法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解普建  项城市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书记

办公室主任:执行局局长吴玉东

成  员:马继峰  项城市人民法院办公室主任

        李华清  项城市人民法院监察室主任

        李红军  项城市人民法院政治部副主任

        郭  伟  项城市人民法院宣教处处长

        王凤梧  项城市人民法院审管办主任

        夏  林  项城市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

        谢  冰  项城市人民法院执行综合科科长

        刘东祥  项城市人民法院执行一庭庭长

        宁道清  项城市人民法院执行三庭庭长

        韩东华  项城市人民法院裁决庭庭长

        袁永生  项城市人民法院法警大队队长

刘建云  项城市人民法院法警大队政委

马  新  项城市人民法院司法技术室主任

张  坤  项城市人民法院物业办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执行局局长吴玉东兼任办公室主任,执行警务局为办公室成员。

二O一七年八月十日

责任编辑:耿贺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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