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日上午,原河南省农村信用社党组书记、理事长鲁轶涉嫌受贿、滥用职权一案在项城法院依法公开开庭
进行了审理。
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鲁轶在担任河南省财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河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党委副书记、主任,党委书记、理事长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在他人职务晋升、贷款等方面提供帮助,收受财物价值430多万元和2万美元,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应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在担任河南省财政厅副庭长和河南省农村信用社主任、理事长期间,违反银监会对农信社贷款对象、贷款期限及贷款集中度的相关规定,造成巨大经济损失和恶劣社会影响,其行为已构成滥用职权罪,应以滥用职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鉴于该案案情复杂,项城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永波亲自担任审判长主审了此案,并邀请10名代表委员旁听了案件庭审。
庭审中,主审法官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全面调查案件事实,对涉案证据进行了举证、质证,控辩双方充分发表了公诉和辩护意见,整个庭审持续了近10个小时。
该案将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