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尹某阅读了民事判决书后,高兴地说“现在打官司与原来不一样了,原来一个案件庭审要2个多小时,双方承认的事实重复来、重复去,浪费了很多时间。有的判决书长达10多页,看半天也不明白。现在简单多了,庭审过程不再啰嗦了,判决书表述的事实认定、判决理由、法律适用简单明了,这样的审判方式真好!”
今年以来,项城法院为把最高法院提出的“繁简分流”工作落到实处,真正体现“适用诉讼程序应与被解决的民事纠纷规模相适应”的审判原则,项城法院在充分调研并借鉴外地法院先进做法的基础上,大胆创新,率先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类案件中,试点“要素式”审判模式,减少了各方当事人没有争议要素事实审查等不必要的诉讼环节,节约庭审时间;简化了判决书中没有争议要素事实的叙述,重点分析争议事实的认真理由、法律适用等,让当事人一目了然。
原告闫某某诉被告尹某和某保险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作为项城法院首例适用“要素式”审判案件,双方当事人均表示不提起上诉,对项城法院的这一创新称赞不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