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日下午,被执行人庞某某、王某主动到河南省项城市人民法院执行局投案自首,分别将所欠借款及利息还清。
据了解,项城法院在执行自诉人张某某与被执行人、自诉人李某与被执行人庞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两案中,被执行人庞某某、王某为躲避执行,外出做生意避而不见,自诉人张某某、李某向项城法院提起拒执刑事自诉。项城法院经查,被执行人庞某某、王某有履行能力而拒执,遂决定对其二人实施逮捕,并移交公安机关进行追逃。
被执行人庞某某、王某分别得知其被网上通缉的消息后,立即到法院承认了自己错误,被执行人庞某某、王某分别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103.5万元、2.7万元,至此自诉人张某某与被执行人、自诉人李某与被执行人庞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两案得以全部执结。
被执行人庞某某、王某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其行为已构成涉嫌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案件将受到进一步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