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日上午,失信被执行人张某急匆匆从外地赶到河南省项城市人民法院,向执行法官说:“别卖我的房子啦,我这就还钱”。
事情还得从3年前说起,被执行人张某向申请人李某某借款5万元,月息1分,使用期3个月,并出具借条。借款到期后,经催促被执行人张某迟迟不愿还钱。李某某一纸诉状将向张某起诉至项城法院,要求张某归还欠款本金和利息。法院经审理后,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张某偿还李某某借款本金5万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张某不把判决书当作一回事,李某某只好向法院申请执行。
项城法院立案执行后,被执行人张某外出躲避执行。经调查发现,被执行人张某在项城某小区有一套住房,现出租于他人居住,法院立即查封了该处住房,经依法评估后准备进行网络司法拍卖。被执行人张某得知这一消息后,见法院动了“真格”,急忙从外地回到项城,带着15万元现金来到法院,将所欠申请执行人李某某的借款及本金一次还清。至此,此案顺利得以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