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城市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
案件查询组工作规程
为了规范执行工作,建立公开、公正、集约、高效的执行工作机制,切实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实施权分权集约实施及流程管理的若干意见(试行)》的规定,结合执行指挥中心工作实际,制定本规程。
第一条 案件查询中心负责接受来电来函来人查询案件承办法官及案件办理情况,对查询的事项应及时、准确、全面的回复,告知案件的办理情况、采取的措施以及其它应公开的相关信息。
案件查询的专线电话为0394-4212401—0394-4212400。
第二条 对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及执行秘密内容的执行信息,应及时对外公开,供当事人查阅。
第三条 负责接受并处理当事人的电话咨询、案件查询,并即时答复。
接受并登记关于被执行人的下落和财产线索的举报,即时将信息告知承办法官。
接待外地法院执行人员,了解来院目的和需协助内容,并给予指引。
第四条 当事人要求面见承办法官时,应告知当事人承办法官的值班时间,特殊情况应及时联系承办法官,安排承办法官接待。
第五条 对接待中了解到相关信息,即时告知承办法官,并做好记录。
第六条 负责与立案庭对接,全面做好案件登记工作。即时更新案件办理情况等信息。
第七条 做好查询登记工作,建立查询台账。
第八条 本工作规程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