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城市人民法院贾岭法庭认真学习马锡五审判方式,立足于以查清案件事实,最大可能的服务人民群众,方便当事人,经常深入田间地头,注重通过调解来解决矛盾,化解纠纷,经常利用节假日、周末加班办案,取得了良好得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赢得了人民群众的普遍赞誉。今年端午节,该庭为了方便当事人主动放弃与家人团聚的机会,成功调解了一起因婚约彩礼引发的纠纷案,最终当事人握手言和,当庭履行了调解协议。
2009年1月29日,闫某经媒人介绍认识了邻村的女青年王某。经双方约定,闫某于1月31日到王某家送彩礼现金22000元及价值2900元电动车一辆。春节过后,闫某与王某一同前往山东威海打工。后在打工过程中,闫某与王某发生矛盾,王某一气之下不辞而别,且联系不上。此后闫某多次给王某家打电话问讯王某的下落,均被告知不知道。无奈,闫某于是向王某家人追要彩礼现金22000元及电动车。遭到拒绝后,闫某一纸诉状将王某及其父亲告到了法院。
项城市法院贾岭法庭受理此案后,考虑到当事人双方是邻居,为了营造一个和谐的邻里关系,不激化矛盾,该庭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决定通过调解,和平化解纠纷。为此办案人员通过走访到户、电话联系等方式,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同时,该庭还广泛调动当地村委等多方调解力量,做了充分的调解工作。最终双方当事人为该庭工作人员得诚信和认真负责精神所感动,认识到“远亲不如近邻”表示愿意接受调解。最终,双方当事人互谅互让达成了调解协议,被告当庭返还了原告交付的彩礼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