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城市人民法院文件
项法办【2017】12号
项城市法院院领导周带班督察工作制度
为增强我市法院全员信访责任意识,构建我市法院大信访格局,强化涉诉上访问题源头治理,创建信访工作良性态势,经项城市法院院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制定如下涉执信访工作制度。
一、责任主体
针对涉执信访案件,息诉止访工作由案件承办人和承办庭庭长负责。
二、责任内容
息诉止访责任主体不得以任何理由做出拒绝、推诿或不作为行为,并认真履行下列职责:
1、对案件执行三个月内申诉上访的案件,实行“案件保修期”,由息诉止访责任主体首先接待处理。
2、主动约见上访人,认真听取上访人员的陈述意见;详细解答上访人提出的问题,解释裁判结果,宣传法律法规;
做耐心细致的息诉止访工作和必要的其他工作。
3、对所做息诉止访工作写出书面报告,提出处理意见, 经责任庭长签字后,按期报送院领导。
4、针对上访人的上访理由,责任主体认为理由不成立,属于无理缠诉,经做息诉服判工作后仍无效果,可预约“院长接待日”接待一次。仍无效果的,写出详细的确认无理(终结)访报告,经主管院长签字后,向院长报批。
三、责任追究
对于责任主体息诉止访工作不利,未能尽职尽责,严重不负责任等问题,或者责任期间出现越级访、集体访、过激行为或影响恶劣等不良后果的,视情节轻重,从处分方面,参照“人民法院审判纪律处分办法”给予责任主体纪律处分。督查室为责任追究调查的职能部门,监察室为作出责任追究处理决定的职能部门。
四、院长接待制度
我院院长接待日确定为每周二(法定假日、换休日除外;遇有重要活动事项发生时间冲突,另行安排)。时间为上午八时三十分至十一时三十分,地点在审判法庭。各基层人民法院的院长接待日、时间、地点自行确定。
为了保障工作效率、工作秩序和工作成效,院长接待实行“级别管辖”、申请预约、审查登记、分类排期、分管接待的工作原则。
(一)院长接待方法
1、接待院长根据不同情况,可指派案件承办人、承办庭庭长或其他相关人员在场辅助接待或说明情况。必要时中级法院可抽调基层法院分管院长、承办庭庭长、承办人到中院配合接待。接待事项涉及违法违纪等内容,可约请纪检监察部门派员共同接待。
2、接待院长要提出具体的接待意见,辅助人员要做好接待记录。立案庭建立院长接待工作专项档案,对院长接待的处理意见及处理结果要进行登记、交办、跟踪和反馈。
五、案件跟踪督查制度
案件跟踪督查主要是针对案件流程管理中各工作环节之间衔接关系进行跟踪督查,实行分工明确、各尽其责、信息畅通、协作配合的工作准则,要求各环节工作人员从处理案件开始时,就树立信访意识,多做疏导工作,不留上访隐患,上一工作环节工作人员要尽职尽责地为下环节打好工作基础,杜绝工作衔接上消极怠慢、敷衍了事、相互推诿、推卸责任等现象,保障审执案件流程顺畅,衔接紧凑。
六、申诉、来信、来访登记制度
立案信访部门要建立、健全、完善各类申诉、来信、来访案件的登记造册、收集保存资料、形成信访档案等工作。
七、信访案件月通报制度
每月对我市法院涉诉信访工作作出通报。通报内容包括:我市法院信访工作本月动态;当月各部门负责处理的信访案件增减幅度情况;各部门之间当月信访工作排名情况;信访工作典型事例和工作经验;通报批评。
信访案件月通报情况年终要与“基层法院目标量化考评”及市中院“岗位目标量化考评”相结合,作为一项工作实绩考核内容,并向有关部门对年终的评先选优工作提出建议。
两级法院包案领导结合信访工作月通报情况,每季度要召开一次调度会议,在听取信访案件处理结果和进展情况报告的基础上,总结本季度信访工作情况,并对下季度工作做出具体部署。
八、责任倒查追究制度
责任倒查追究是针对那些有损司法公正、影响法院形象、造成不良后果的信访案件,按案件流程逆向查找出现问题的工作环节,并对该工作环节的相关责任人追究责任的工作制度。
责任倒查的范围:
1、审判委员会确认的错案。
2、出现集体访、突发事件或过激行为等严重后果的案件。
3、对法院形象造成不良影响,对某些领导或办案人员造成人身攻击和恶劣影响的案件。
4、对案件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的行为。
5、明知或发现某案件可能出现不良后果而不汇报、不 “通气”、不主动解决问题等严重失职的不作为行为。
九、信访奖励制度
对信访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成绩显著的单位、部门和
个人给予奖励。
(一)奖励对象
1、在息诉上访、接访控访工作中表现突出、工作优异的单位、部门和个人。
2、年度内无信访案件、“零”上访的单位、部门。
3、信访单项工作优异,名列我市法院系统信访工作前三名的部门。
4、受市级以上信访部门奖励或在市级以上信访工会会议或刊物上介绍工作经验的单位、部门和个人。
(二)奖励办法
对单位授予“信访工作先进单位”或给予通报表扬、荣记集体三等功。
对部门给予通报表扬、荣记集体三等功。
对个人授予“信访工作先进个人”或给予嘉奖、荣记个人三等功。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项城市人民法院
2017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