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3日,原告李某专程从郑州来到项城法院, 将一面写着“办案神速,心系百姓”的锦旗送到项城法院副院长王燕、执行局局长吴玉东、执行局综合组负责人谢冰手中,以表达他的感激之情。
原告李某与被告张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件受理后,原告李某于2019年4月16日向项城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要求将被告张某名下车牌号为粤AWXXX号的奔驰轿车予以查封。该案承办法官审查后于同日依法作出民事裁定书,裁定对被告张某名下车牌号为粤AWXXX号奔驰轿车予以查封,并及时移交院执行局综合组实施查控。
院执行局综合组负责人谢冰及干警李伟接到查封裁定后,立即搭乘飞机奔赴广州,依法对被告张某名下车牌号为粤AWXXX号奔驰轿车予以查封。就在车辆查封后的第二天上午,被告张某主动将欠款40万余元还给原告李某。
原告李某对项城法院快速行动深表感激,特制锦旗一面赠送给项城法院干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