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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调解巧执结

  发布时间:2019-06-25 17:54:38


    项城法院成功执结一起侵权纠纷案,最终当事人握手言和。

    2018年6月的一天,被告闫某某的孙子在其家门口玩耍时摔歪,当闫某某听到其孙子的哭声时,怀疑是某幼儿园接送车撞伤其孙子。第二天,原告常某驾车接送学生路过时,闫某某和其亲戚将车扣留。后经常某与被告多次协商,被告拒不交出扣押车辆。为此,原告常某诉至项城法院,要求被告闫某某返还扣押的五菱牌面包车,并赔偿因车辆被扣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由于被告闫某某未能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原告将其孙子创伤的证据,法院依法判令其返还原告车辆,并赔偿损失6500元。判决书生效后,闫某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  常某只好向法院申请执行。

    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多次深入原被告家中,释法明理,邀请闫某某和常某所在村的人民调解员等参与,协助做好调解工作。功夫不负有心人,在执行人员和民调员的大力说服下,被告闫某某认识到了自己的过激行为,表示愿意接受调解。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被执行人当庭返还了扣押申请人的五菱牌面包车,申请人也放弃了要求被告承担经济损失的赔偿请求。

责任编辑:耿贺华    

文章出处:项城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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