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项城法院依法对失信被执行人王某某采取拘留强制措施。
事情还要从2017年说起, 2017年的年底,王某某因做生意找到其朋友张某某,向张某某借款31000元,约定了还款日期,并出具借条一份。
借款到期后,经张某某多次催多次催要,王某某一直推脱不还,张某某一气之下便将王某某起诉至项城法院。
法院经审理后判决被告王某某十日内偿还原告张某某借款31000元。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王某某驾驶着自己的货车常年在外搞起运输,法官联系也不给面见。由于王某某的流动性很大,致使执行法官无法找到其本人及其车辆。
6月23日,申请执行人得知被执行人王某某开车往项城某建筑工地运输沙子时,及时通知执行法官。执行法官王某立即带人驱车前往某建筑工地,将王某某抓个正着。
王某某到案后,仍以其没有能力为由拒不履行。项城法院遂依法对失信被执行人王某某采取拘留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