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4日下午,申请人黄某菊见到执行法官热泪盈眶,“我以为法院不再执行这个案件啦,没想到把钱给我们执行回来啦,真是太感谢啦!”
黄某菊与李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项城法院经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李某于2018年12月30前将所欠申请人黄某菊的货款3.7万元还清。
调解书生效后,李某某不但不履行,还举家外出打工。黄某菊只好向法院申请执行。执行过程中,因查不到被执行人下落及其财产,项城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本次执行。
案件终本后,申请人黄某菊心灰意冷,认为法院不会再执行了,此款要不回来啦。但他没有想到的是,项城法院为规范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切实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成立专业执行团队,建立全院终本案件信息库,终本案件执行团队指定专人负责采取网络查控和传统查控方式,对被执行人财产定期进行查询。
6月13日,项城法院在对进入终本程序的申请人黄某菊与被执行人李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网络查询时,发现被执行人李某某在农行项城支行个人账户存款5.8万元,立即恢复此案的执行,依法冻结了账户的存款,及时进行了扣划。
当执行法官通知申请人黄某菊到法院领款时,她怎么也不相信自己的耳朵,连问了法官3次,当见到法官时流下了激动的泪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