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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衡同志荣立全省法院系统“个人一等功”

  发布时间:2010-02-22 15:25:22



    2月20上午,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礼堂内鲜花锦簇,春意盎然,全省法院系统2009年度总结表彰大会在郑州召开。项城市人民法院秣陵中心法庭庭长马衡荣立全省法院系统“个人一等功”,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立勇亲自为其颁发立功证书及奖章。

    马衡同志自参加工作以来,十几年如一日,扎根基层,服务大局,情系群众,真心为民,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辖区经济持续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赢得了各级领导和辖区群众一致好评。

    十多年来,他办理各类案件1890多件,无一发回改判,无一件矛盾激化,无一件涉法上访,调解撤诉率达89%以上,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2009年6月底,在省高院组织的“调解技巧讲师团”的16名成员中,马衡作为周口市法院系统唯一的成员,代表周口两级法院赴全省法院巡回演讲,讲师团还抽出3人为省高院的法官做报告,马衡就是其中之一,并受到省高院的通报嘉奖。2009年9月15日-21日,马衡又受省法官学院邀请,在全省基层法庭庭长培训班上讲课,受到了学员们的高度评价。

    一分耕耘,一分收获。马衡同志2001年至2008年连续八年被评为项城市“十佳政法干警”。2003年被评为项城市政法系统“青年岗位能手”。2000年、2001年、2002年连续三年被评为周口市法院系统“十佳法官”。2002年5月被评为周口市首届“十大杰出青年法官”。2003年元月被评为周口市政法系统“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2001年、2002年连续两年被河南省高院评为全省法院系统“两争活动先进个人”, 荣立“个人二等功”两次、 2003、2004年荣立“个人三等功”两次。2005年被评为 “周口市行政审判工作先进个人”、2007年荣获“全省政法系统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先进个人”、2008年被评为“全省政法工作先进个人”、周口市法院“优秀法官”。2008、2009年被评为项城市“优秀共产党员”。2009年又荣获周口市“十大杰出青年卫士”。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项城市委政法委、项城市人民法院先后做出向其学习的决定。

    马衡同志所带领的孙店法庭于2000年、2001年、2002年、2003年荣立“集体三等功”四次;其所带领的行政审判庭于2005年被评为“全省行政审判工作先进单位”;其所带领的秣陵中心法庭于2007年至2008年荣立两次“集体二等功”,2008年被评为“全省先进人民法庭”、被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为“民商事审判工作先进单位”、“项城市政法工作先进单位”,2009年被共青团河南省委命名为“青年文明号”。

    马衡同志的先进事迹多次被《人民法院报》、《河南日报》、《河南法制报》、《周口日报》等新闻媒体予以报道,《河南电视台》、《周口电视台》多次对其进行专题采访报道。

责任编辑:耿贺华    

文章出处:项城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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