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审务公开 -> 执行动态

交通肇事拒赔偿 法院强制搬迁促履行

  发布时间:2019-11-05 17:00:45


    近日,项城法院组织法警及执行局干警20人,依法对拒不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的被执行人周某的房屋实施了强制搬迁,成功执结一起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
    2016年8月26日,被告周某驾驶电动三轮车行驶至项城市光武大道与祥盛路交叉口时,将行人刘某撞到逃逸,刘某于同年8月29日抢救无效死亡,周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依法逮捕。
    被告人周某交通肇事罪一案,项城法院经依法审理后,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赔偿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四原告刘某家人530810.27元。判决生效后,附带民事诉讼的四原告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经查被执行人周某无银行存款,除现有住房一套外,其拆迁补偿的安置房还在兴建中。为尽快执结此案,项城法院依法将被执行人周某名下房产评估后进行拍卖。但由于周某的房产属于城中村房屋,因面临拆迁无人竞买。执行法官经与四申请人沟通,申请人愿意接收房屋折抵补偿。执行法官多次与被执行人周某的妻子王某、女儿周某某沟通,要求其主动搬离,并向他们发出强制搬迁公告,但他们拒不配合。
    为确保该案执行顺利进行,项城法院制定了强制搬迁方案,组织法警及执行局干警20人,在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的见证下,经过8个多小时的清点、搬运,将被执行人周某房屋内的物品全部腾空,顺利将房屋交到四名申请人手中,至此,这起僵持两年多的执行案最终画上圆满的句号。

责任编辑:耿贺华    

文章出处:项城市人民法院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