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4日下午,案件主审法官、项城法院孙店人民法庭庭长张晓峰通过“云间互联网庭审系统”在线审理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并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调解结束1小时后,被告妻子将1.3万元人民币送到原告家中。
原告刘某某诉被告王某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由于新冠肺炎疫情的发生,在外地打工的被告未能返乡过年。为确保案件的正常审理,主审法官张晓峰电话联系原被告双方,
在征得双方同意后,依法利用云视频进行了开庭。
经过1个多小时的“隔空”庭审调查、质证,双方就多次买卖合同中欠款的事实和标的进行了最后确认,原告起诉标的3万元经双方认定为1.6万元。后经主审法官耐心调解,原告看在多年与被告合作的情分上,放弃了部分权利,被告
表示理解,愿意立即还款,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调解协议达成后,远在江苏的被告及时委托其妻子,将
13000元欠款送到原告家中,双方握手言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