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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葆军人本色 忠诚干净担当

——项城法院执行局干警郑其明同志的先进事迹材料

  发布时间:2021-03-28 18:14:31


    郑其明,男,汉族,1969年3月生,河南淮阳县人,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项城市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第四团队执行员。

    军人的气节让他在平凡的岗位上谱写不平凡的赞歌。20年来,他的双脚踏遍了项城的村镇社区,熟悉他的老百姓都亲切地叫他“老郑”。先后执结各类案件12000余件,无一起矛盾激化、无一起涉诉信访事件发生。多次荣获全市法院执行工作先进个人、周口中院及项城法院月份标兵、季标兵和年度办案标兵,院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在全院树立了一面不倒的旗帜。
退伍不褪色 转业不转志
    1999年他告别了绿色的军营,从部队转业至项城法院执行局工作。20年来,他秉承着军人作风,坚守“离队不忘本、转业不转志、退伍不褪色”的军人品质,勤勉敬业、雷厉风行、任劳任怨,默默地战斗在执行一线。
    尽管没有系统地学习过法律知识,但依靠军人特有的意志品质和奋发向上的精神,他通过了自学取得了法律本科文凭,执结着一起又一起案件,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出色的工作成绩和刻苦学习的态度让他们完成了从军人到一名优秀执行人员的华丽转身。
    “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是他当兵时就养成的性格,遇上敢跟法律叫板的老赖,他从不畏惧。  
    “郑其明,我是胡某某,你也知道我不好惹,案件在你手里,你好自为之!再敢执行让你白刀子进去,红刀子出来!”
    他刚接到这个案件时就听人说过,被执行人胡某某年轻时就是一个爱打架、不要命的人,还曾因故意伤害被判过刑。胡某某的话听起来让人脊背发凉,可老郑没有惧怕,更没有停下执行的脚步。“这种无赖行为不是跟我个人叫板,而是对国家法律的蔑视。一定要高举法律利剑,打击其嚣张气焰,彰显强制执行的权威!”当郑其明带领法警找到胡某某,把手铐给他戴上要送拘留所的那一刻,胡某某再也没有往日的蛮横,他主动低头认错,并于当天履行了全部债务。
    老郑知道,面对老赖的威胁和打击报复,执行干警必须有敢于斗争的勇气、勇于牺牲的精神,用铮铮铁骨、凛然正气战胜邪恶!在今年一月份的一起案件执行中,老郑遭遇了被执行人的围攻,头部被打破鲜血直流,他没有退缩;他家里的窗户玻璃曾被人用弹弓打穿,院子里也被人扔过砖头;甚至爱人还接到过匿名电话的威胁,但他从来没有怕过……。
牢记初心使命  敢于担当作为
    在执行第一线,“五加二、白加黑”是家常便饭。郑其明家住农村,离城10余公里。为不影响工作,他早上6点起床,匆匆吃完早饭骑车赶往法院,冬天雨雪路滑时,他步行坚持不懈。20多年来,无论刮风下雨还是冰天雪地,他总是第一最早来到法院,最晚一个离开法院,他没有星期天、也没有节假日,被同志们誉为永不停歇的“执行机器”。
    执行工作不仅需要法律业务知识,也需要高超执行技巧。他在钻研业务的同时,善于琢磨被执行人的心理、分析研究被执行人规避执行的方式方法,执行案件做到因人因案而异,他总结的“一听、二看、三察、四劝、五执”、“耳勤、眼勤、手勤、口勤、腿勤”工作方法,被同事们誉为“其明工作法”,其执行质效一直名列全院前茅。年均结案500余起,结案率达97%以上,实际执结率达50%以上。
    遇到大案,领导最先想到的是郑其明;遇到难案,郑其明总是自告奋勇,勇挑重担。申请人张某与被执行人王某某、李某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由于申请人与被执行人对立情绪较大,互不相让,不执行,申请人信访;如果执行,被执行人信访,致使案件多年来一直未能执结。2019年4月周口中院将此案指定项城法院执行。
    项城法院接到周口中院执行裁定后,鉴于案件的复杂性,院党组研究决定交由郑其明执行。他毫不犹豫地接受此任,并向党组保证圆满完成任务。
    任务艰巨,使命光荣。接到案件后,他立即通知当事人到庭,了解申请人与被执行人双方情绪对立的焦点,抓住双方问题的症结,经过耐心调解,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在短短不得5个月的时间,被执行人履行还款1000余万元。看到双方握手言和,郑其明心里充满了喜悦。
事后,双方当事人手拿红纸来到法院,这次不再是信访举报信,而是洋洋千言的感谢信。
坚守清正廉洁 两袖清风干事
    “我本人有工资,家庭承包的有田地,虽然清贫,但我要对得起一名执行干警的良心,尽一份应尽的职责,做自己该做的工作。”郑其明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
    郑其明同志把公正执法作为最高的职业道德来对待,工作中勇于坚持原则、坚持依法办案,不为私权所屈,不为金钱所惑,不为利益所动,是项城法院有名的“郑三筋”,赢得了当事人的高度赞誉。2018年5月,他执行的一起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件时,被执行人的叔父与郑其明是战友,为了规避执行,被执行人委托其叔父找郑其明说情,让其网开一面。
    人们常说,亲戚、同学、战友是最亲的。但郑其明在执行工作中却是“六亲不认”。他把战友痛说了一番,断然拒绝了战友的要求,当场拒收了1万元现金。其战友非常生气,扭头离开了郑其明的办公室,从此与郑其明失去了联系。郑其明没有被战友的情谊所困,没有为1万元金钱所动,做到坚持依法执行,查封了被执行人的房屋。被执行人无奈只好及时按照判决书履行了赔偿义务,案件得到圆满执结。
郑其明执行工作的果断、干净、利落,赢得了当事人一致好评。案件执结后,一些申请人为表示感谢总是给其送来钱物,但都被其严词拒绝。郑其明拒收礼物在项城法院是出了名的,当事人只好向其赠送锦旗、感谢信以表谢意。
    奋战执行一线20多年,郑其明同志用忠诚书写了公正司法,用干净树立了党员法官形象,用担当践行着司法为民,他以实际行动彰显着社会的公平正义,维护着法律的权威。

责任编辑:耿贺华    

文章出处:项城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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