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项城法院的执行法官,这笔钱对我太重要了,我做梦都没想到能够这么快要回来!”4月28日下午,申请人梅某某来到项城法院激动的说,并将一面写着“神速执行护民利,秉公办案树法威”的锦旗送到执行法官张建立手中。
2021年2月25日,梅某某与麻某某合同纠纷一案,项城法院作出民事判决,判决被申请人麻某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申请人梅某某土地租赁款、案件受理费等共计244170元。判决生效后,被申请人未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无奈之下,梅某某于3月29日申请了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张建立在接到案件之后,多次电话联系麻某某均无人接听,先后4次到麻某某所在公司同样见不到本人。但执行法官却丝毫不气馁,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多方打听执行法官得知麻某某在某医院住院后,立即赶赴医院见到了麻某某,执行法官耐心向其说明了情况,麻某某表示由于生病住院花了不少钱,想要宽限一段时间。执行法官认真倾听其述说后,对其进行了耐心细致的法律释明和思想开导,最后麻某某表示会尽快履行义务。近日,麻某某来到项城法院,全部履行了判决书确定的义务。
此案的执结仅用了不到一个月的时间,申请人梅某某在收到法院转款的信息后,既意外又感激,特意制作锦旗一面,以表达对执行法官公正、高效执法的感激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