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项城一女青年开了一家洗脚城,因生意暗淡,竟打起了歪主意,引诱本店小姐为客人提供性服务,自己从中坐收渔利,正当她做着发财美梦的时候,警方一举将其抓获。6月23日,记者从河南省项城市人民法院得知,因犯介绍、容留卖淫罪,被告人姜某被判处拘役5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
现年35岁的姜某,系河南省项城市人。高中毕业后,姜某从事按摩业,学得了一手按摩手艺。后来,姜某自己在项城市某街开了一家洗脚城,经营足疗和按摩,招募了几名小姐,生意还相当不错。后来,由于足疗业生意竞争厉害,姜某经营的洗脚店一日不如一日,看着稀稀拉拉的客人,姜某非常着急。为摆脱眼前的困境,姜某把目光盯在了店里几位打扮入时、有几份姿色的小姐身上,她把小姐召集在一起,说出了自己的想法。开始,小姐们说啥也不愿意,后在姜某的金钱引诱下答应了。按照规定,客人提出特殊服务(卖淫活动)时,姜某亲自与客人谈价钱,每次收取100元,姜某提取30元,余下的70元归小姐,另外,由姜某为每位小姐提供避孕套。
2009年9月9日23时许,项城市郊区某村村民曲某带着两位朋友在一地摊吃过夜宵后,三人乘出租车来到姜某经营的洗脚店内,曲某神秘地问老板娘又没有“打飞机”(卖淫)项目,姜某说有,并从旁边的屋子里叫出三位小姐。谈妥价钱后,曲某等人被小姐各自领到一房间,正当他们脱光衣服进行不正当交易时,被卧底警方破门而入当场抓获。案发后,被告人姜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姜某以营利为目的,容留、介绍他人卖淫,其行为已构成介绍、容留卖淫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予以采纳。辩护人提出被告人无前科,当庭认罪态度好的意见,有证据证明,予以采纳。遂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