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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城市法院公开审理一起涉嫌非法买卖爆炸物案

  发布时间:2010-08-24 10:28:23


7月20日,项城市法院在二楼大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涉嫌非法买卖爆炸物案。

被告人吴红心,男,汉族,1974年1月2日出生,文盲,农民,住河南省沈丘县北郊乡南王庄行政村。

检察机关指控:2009年8月25日,河南省上蔡县朱里镇东粱村平房李村村民高明伟、刘平天、高新荣、黄井文四人租赁河南省商水县姚集村村民张金柱农用大蓬车到沈丘县,通过被告人吴红心介绍,向沈丘县北城吴老家村村民吴富强购买引线11包,在返回上蔡县途径项城市时,在项城市迎宾大道与花园路交叉口发生爆炸,致使高明伟当场死亡,其余4人受伤。后刘平天、高新荣、黄井文在治疗过程中因伤势过重陆续死亡,车主张金柱经鉴定为重伤。经鉴定引线内装药为烟火药。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责任编辑:周焕翔    

文章出处:项城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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