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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株待兔心窃喜 黄粱梦破落法网

  发布时间:2010-08-24 10:32:08


一男子伙同他人采用群发手机短信的方式诈骗钱财,不料想竟坐享其成,骗得他人现金30多万元,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正当这伙人美滋滋地分享赃物时,被警方一举抓获。6月8日,记者从河南省项城市人民法院了解到,因犯诈骗罪,被告人黄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作案工具全部予以没收。

现年42岁的被告人黄某,系福建省安溪县某村村民。2009年春节刚过,黄某随同村人一起到广东打工。在一次闲聊时,黄某得知用手机发短信骗取钱财来得快,而且还不容易被发现,于是就伙同他人购置了一套群发短信的设备,获取了大量他人的手机号码。2009年7月9日,被告人黄某等人(其他人另案处理)编辑了“钱还没办吧,那个帐号消磁了,我重新给你发个农业银行622848080xxxxxxxxx,毕某或邮政607323009xxxxxxxxx,毕某”的诈骗短信,用群发手机短信的方式向不特定的多个人进行了发送。

俗话说,无巧不成书。就在这天下午,家住河南省项城市某街的生意人王某接到朋友李某手机让其汇款的信息,正当他要准备到银行汇款的时候,又接到让其往622848080xxxxxxxxx毕某的帐号上汇款36.9万元的手机短信,王某也没多想,就把钱汇了。当天晚上,王某接到李某的电话,方知上当受骗,遂向公安机关报案。

案发后,警方根据手机短信和银行卡号,采用高科技手段,很快锁定了犯罪目标。2009年9月12日,项城警方在广州当地公安机关的配合下,一举将黄某等人抓获,当场缴获作案工具台式电脑主机一台,群发器叁组,手机23部。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黄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予以采纳。遂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周焕翔    

文章出处:项城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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