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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疑妻有外遇 法院判决不准离

  发布时间:2010-08-24 10:33:46


河南省项城市某镇有一对80后小夫妻,婚后双方在外打工,因丈夫无端猜疑妻子有外遇,便一纸状子将妻子告上法院,要求离婚。昨日,记者从项城市人民法院了解到,这起从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到起诉离婚相距不到半年的离婚案件已审理完结。法院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依法判决不准予原、被告离婚。

原告张某生于1987年,妻子邱某生于1984年,二人都是80后。2008年农历12月份,张某经邻村媒人王大姐的介绍与女青年邱某相识,二人遂于2009年正月初八仓促结婚。由于二人婚前相处时间短,彼此了解不多,婚后感情一般。为了培养夫妻感情,二人一同外出先后来到广州、上海等地打工。在上海打工期间,由于二人不在同一个工厂工作,因此回家的时间有先有后,离家较远的邱某每次都晚于张某回到家。为此,丈夫张某心中有些不痛快,感觉妻子回家晚是有其他原因。2009年6月份的一天,丈夫张某像往常一样早早回到家中等妻子邱某,但妻子到很晚还没有回来,张某便顺着往妻子工作处的路去接妻子,不想在半路上发现妻子邱某正在跟一名陌生男子交谈甚欢,便很生气地回到了家中。邱某回来后,张某便质问妻子为什么这么晚才回来,妻子说加班了。张某很恼怒,便与妻子发生了争吵。此后二人便经常吵架,不久便一同从上海返回项城老家。张某认为妻子外边有人了,双方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无法共同生活,便一纸诉状将妻子推上了被告席,请求法院判令其与妻子邱某离婚。

法院经审理查明,原被告婚前相识一段时间,感情基础不深,婚姻存续期间感情一般,二人虽因生活琐事偶尔生气,但不足以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且原告提供不出相关的证据加以证明。如果双方互谅互让,摈弃前嫌,夫妻关系仍有和好的可能。故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法官说法:近年来,随着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增多及人们对大城市美好生活的向往,农村很多年轻人主要是80后,外出务工,很少在家,只有过年时才有时间呆在家中,父母便在这段时间里请媒人帮忙给孩子介绍对象,很多年轻人便在父母的张罗和媒人的撮合之下闪电般结了婚。由于80后从小在父母的呵护下成长,父母对自己孩子爱护有加,这也使得80后在感情上的不成熟,以至于他们不能妥善处理各种关系,由此引起的离婚情况也不在少数。本案当事人邱某与张某便是这种情况。这种没有经过相互了解而结成的婚姻,往往存在家庭内部矛盾,且易激化,给双方家庭带来不利的影响,甚至影响下一代的成长,在此,法官奉劝即将步入结婚殿堂的青年男女,多了解一下对方,充分做好结婚的准备,选对陪伴自己一生的对象。

责任编辑:周焕翔    

文章出处:项城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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