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1日下午,项城法院丁集法庭庭长王艳成功调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被告徐某当庭偿还借款30000元,原告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
原告赵某与被告徐某本是多年好友,2020年5月,被告因资金周转困难向原告借款30000元,并出具了借条一张,约定利息2分,承诺1个月就还。然而,双方约定的期限到后,经原告多次催要,被告均以各种理由拒不还钱,原告失去了对被告的信任,无奈之下,将被告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在接到案件后,多次与双方联系,就借款的事实进行核实。经了解被告承认对借款久拖不还的事实,但表示自己并不是不愿还钱,而是由于投资工程,工程方给他也只是出具了欠条,回款一直没有到位,现在确实没有那么多的钱还给原告。承办法官认为双方友情已维持多年,倘若直接判决,会让友情化为乌有,为有效化解双方的纠纷,便通过“背靠背”的调解方式向被告释法明理,并从双方友谊角度向原告讲述被告现在的真实状况,原告对朋友的处境表示很理解。经过承办法官的悉心调解,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原告自愿放弃部分诉讼请求,被告当场履行,双方重归于好。至此,该起案件得以成功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