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项城法院道交法庭庭长张晓峰成功调解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在法官的见证下,被告人将145000元现金交到原告手中。
2022年2月9日,李某某驾驶恒胜牌两轮摩托车,沿216省道由南向北行驶至某村庄路口时,撞住由东向西田某驾驶的金彭电动三轮车车厢左侧,致使李某某及两轮摩托车乘车人宋某某受伤,两车受损。李某某医治无效于当月14日死亡。经交警大队事故认定,田某、李某某负同等责任。事故发生后田某未对李某某家人进行赔偿,遂李某某弟弟李某将田某诉至项城法院。
张晓峰庭长在接到案件后,详细查看了事故认定书及李某某的入院、住院等证明,并分别与双方进行了电话联系,组织双方进行了多次庭前调解,但始终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庭审中,张晓峰庭长耐心释法,再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原告、被告双方被法官的真诚和锲而不舍的精神所打动,双方当庭达成了调解协议,被告田某及时到银行取出现金,这便出现了开始的一幕。至此,此案得以成功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