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迟延给付购房款 诉前调解解纷争

  发布时间:2022-07-25 18:49:56


    7月25下午,项城法院官会法庭多元纠纷调解室内,原告马某某清点完特邀调解员递交15000元先进后,遂向法庭递交了撤诉申请,一起房屋买卖纠纷得以成功化解。

    2016年3月份,原告马某某与被告马某签订了一份购房协议,原告以33.5万元的价格将自己房屋卖给被告。协议签订后,被告及时支付32万元,剩余1.5万元一直推脱不还。为此,原告将被告诉至项城法院。
    项城法院官会法庭接到该案后,考虑到双方争议的标的额较小,随即将该案委派驻庭特邀调解员先行进行调解。经过特邀调解员的不懈努力,被告主动将下欠的1.5万元交到特邀调解员手中,双方握手言和。

责任编辑:耿贺华    

文章出处:项城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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