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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尾”导致车损人伤 法官把控时机成功化解纠纷

  发布时间:2022-07-26 18:19:07


    近日,项城市人民法院道交法庭庭长张晓峰当庭调解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被告人在调解后的第二天,将22000元赔偿款转入原告银行账户。

    2022年1月,杨某某驾驶雇主被告人时某某的轻型仓栅式货车沿项城市迎宾大道由北向南行驶途中,追尾其前面的滕某某驾驶的小型轿车尾部后,又与另一辆小型轿车刮擦,发生三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原告小型轿车车载人员受伤。项城市交警大队事故中队出具责任认定书,认定驾驶人杨某某负事故全部责任。事故发生后,车主时某某未对原告进行任何赔偿,原告无奈诉至项城法院。
    张晓峰庭长在接到案件后,立即与双方进行了联系,详细了解了事情的经过和被告不同意赔偿的原因。据了解,雇主也感觉自己很委屈,他表示车辆驾驶人杨某某经济不宽裕,挣钱也不容易,他们愿意共同赔偿原告,但是原告要的太多,才一直没有赔偿。而原告情绪很激动,认为自己正常行驶,莫名其妙被追尾,对方必须赔钱。张晓峰庭长庭前多次组织双方进行了调解,但是由于原告对此交通事故发生比较恼火,双方一直没有达成协议。
    庭审中,被告对事故发生给原告造成的损害诚恳地向原告道歉,表示积极尽力赔偿,请求原告理解被告和驾驶人家庭经济困难的特殊情况。原告被被告的诚恳态度所感动,心中的怨气顿消。张晓峰庭长抓住时机,再次组织进行调解,最终原告主动放弃部分诉讼请求,双方当庭达成了调解协议。被告也信守承诺,积极履行了赔偿款。至此,此案得以圆满化解。

责任编辑:耿贺华    

文章出处:项城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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