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法官,谢谢你帮我们兄弟化解了多年的心结!”原告张某军连声道谢,并将一面写着“人民的好法官”锦旗送到贾岭法庭庭长张学志手中。
二十年前,张某军的父母相继去世,其父母承包的土地一直被张某军耕种,其三个哥哥对此一直不满。被告张某强(系原告的三哥)在原告张某军外出打工期间,于2020年10月将原告张某军价值1000元的两棵杨树卖掉,2021年6月将原告张某军耕种的已经成熟的一亩地小麦收割据为己有。原告张某军将被告张某强诉至项城法院,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今年5月23日,被告张某再次强趁原告张某军不在家之机,将其耕种的已经成熟的2亩地小麦予以收割占为己有,第二天又在收该田地上种上了芝麻。几天后,被告张某强又在原告张某军刚收完麦子的2亩地上种上了玉米。原告张某军多次找被告张某强要求返还属于他的的2亩地小麦及耕种的4亩土地,被告张某强拒不返还。为此,原告张卫军再次将其诉至项城法院,原告后又追加了其大哥张某旦、二哥张某成为被告。
贾岭法庭庭长张学志在接到案件后,考虑到原被告关系的特殊性,应从根本上解决纠纷。于是分别与兄弟四人联系了解情况,又多次前往他们所在行政村向村干部和村民进行走访,了解到四兄弟发生矛盾纠纷的根源。为让兄弟四人尽快重归于好,张庭长把他们四兄弟召集到贾岭法庭。张庭长从法理上耐心释法,从情理上讲述骨肉情深,最终让兄弟四人幡然醒悟,互相承认了自己的错误,最终就赔偿和土地耕种达成了调解协议,兄弟四人冰释前嫌。至此,该案得以圆满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