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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护“未来” 判决+家庭教育令+司法建议

  发布时间:2022-08-29 18:15:15


    近日,项城法院少年刑事审判团队在对一起未成年人强奸罪宣判的同时,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怠于履行监护职责的未成年被告人李某某的父母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向项城市公安局发出司法建议书。
    未成年被告人王某(刚满十四周岁)、李某某(刚满十六周岁)因父母疏于管理,放任自流,与年龄相仿的其他未成年男女留宿宾馆(缺乏有效身份证明)。李某某在宾馆与未满十四周岁的张某某发生性关系、王某则伙同马某某(刚满十一周岁)强行与不满十二周岁的王某某发生性关系。项城法院经过审理,依法以强奸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六年;判处李某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
    为教育引导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监管,加强宾馆等服务行业的规范化管理,预防避免类似违法犯罪案事件的发生,项城法院制作《家庭教育指导令》,并向被告人李某某的父母李丁、文乙发出,督促他们切实履行监护职责、积极帮助未成年子女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早日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建议公安机关在对案件涉及的宾馆进行调查处理的同时,进一步加强对全市旅馆业经营者的教育管理,增强广大经营者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责任编辑:耿贺华    

文章出处:项城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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