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3日上午,被告郭某某委托律师将一面写着“热情为人民服务 真诚为群众解忧”的锦旗送到项城法院官会法庭庭长董保红手中。
原、被告双方于2020年初经人介绍相识后,经过一段时间接触,双方确立了恋爱关系。同年3月,原告按照农村习俗向被告下彩礼17万余元。后因双方谈不得来,原告要求与被告接触婚约、退还彩礼遭拒。为此,原告将被告及其父母诉至法院。
接到案件后,董保红庭长仔细查看了原告提供的证据,又分别与原被告进行了电话联系,了解到争议的焦点是退还彩礼的数额。另外,被告认为感情不和的原因是由于原告造成的,原告下过彩礼之后,被告已通知所有亲属,原告突然间让退还彩礼,给他们造成了很大的困扰,亲戚邻居的询问,让他们精神饱受摧残,要求被告赔偿其精神损失。双方对立情绪较大,庭前多次调解未果。
为尽快化解双方纠纷,庭审中董保红庭长“背靠背”释法明理,使得双方互谅互让,当庭达成了调解协议,被告当庭按照协议返还了原告婚约彩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