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枫桥法庭创建┃房屋买卖起纠纷 法官调解当庭解约退款

  发布时间:2023-04-20 18:04:21



   4月18日,项城法院官会法庭庭长董保红成功调解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双方当事人当庭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当庭退还了原告购房款,原告将房屋钥匙交付给被告。

   2022年9月,原告马某某与被告赵某某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合同内容约定:原告购买被告赵某某已建好小产权房,房屋总价款为9万元,被告于2022年9月将房屋交付原告使用。原告马某某按合同内容支付了购房款后,因其他原因一直不能装修入住,原告与被告协商退还购房款遭到拒绝后,将被告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董保红庭长根据原告的陈述,实地走访被告的子女和邻居,全面了解案件的真实情况。庭审现场,被告的子女参加了旁听,董保红释法说理,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被告及其子女在听到法官讲述原告家庭的困难和购房借款的压力后,对自己的行为非常后悔,主动安慰原告,同意解除合同,当庭将90000元购房款退还给了原告,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至此,该起纠纷得到成功化解。


责任编辑:耿贺华    

文章出处:项城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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