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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营商环境丨拒不履行还款义务被司法拘留

  发布时间:2023-07-20 18:41:23



   为切实保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近日,项城法院执行局重拳出击,将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的被执行人王某某强制拘留。

   原告北京某防水材料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防水公司)与被告刘某某、王某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项城法院依法审理后判决被告刘某某、王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原告防水材料款1114677元及违约金。判决书生效后,二被告一直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原告防水公司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多次联系被执行人刘某某、王某某,其二人拒不接听电话,也不履行还款义务。近日,申请人防水公司的法人经多发打听,发现了被执行人王某某在濮阳的行踪后,及时联系执行干警王冠礼、李伟,王冠礼立即组织人员驱车前往濮阳,在濮阳市一商场楼上找到被执行人王某某,并将其带回项城法院询问情况,要求其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其仍不履行。鉴于王某某的拒执行为,项城法院依法对其作出拘留15日的决定,并交公安机关执行。
   项城法院郑重提醒所有被执行人应主动履行义务,切勿心存侥幸,不要等到被拘留时后悔莫及。


责任编辑:耿贺华    

文章出处:项城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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