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法官,你好!我是某公司的法人韩某,我们公司前段时间真的面临了很大困难,现在刚刚有所缓解,想请您帮忙与原告联系调解一下,给我们点时间。”近日,项城法院周焕翔法官接到某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被告公司法人的来电。
2018年11月,原告某建材科技公司与被告某防水防腐工程有限公司签订了买卖合同,约定被告购买原告的防水防腐产品。原告并按合同约定向被告交付了货物,但被告只支付了部分货款。后经原告多次催要,被告以资金困难等理由拒不支付货款。原告诉至项城法院,要求其支付126000元货款及逾期利息、违约金等。
为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周焕祥法官立即与原告公司联系,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中,周焕祥法官积极引导原被告双方换位思考,耐心释法明理,取得原被告双方的理解支持,原告自愿放弃逾期利息和违约金并与被告达成和解协议,被告当场将126000元转至原告指定的账户,原告申请撤回起诉。至此,该案得以圆满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