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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回审判进乡村 现场说法润民心

  发布时间:2023-11-08 17:00:39


   尊老、爱老、敬老,自古以来就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赡养老人是每位公民应尽的义务,是法律的明文规定,更是一种社会责任。11月7日上午,项城法院法官夏康红与书记员带着卷宗和国徽到项城市南顿镇某某行政村巡回审理一起耄耋老人赡养纠纷案件,将庭审开到了村委会。

   原告张某某83岁,有三个儿子一个女儿,老伴已经过世,与三儿子同住,无经济收入,9月份由于行动不便不慎摔倒骨折,刚出院不久,现在还拄着双拐。老人日常生活开销、患病医疗护理导致子女之间就赡养问题产生矛盾,部分子女一直未履行赡养义务,经镇司法所及新闻媒体调解仍迟迟没有达成一致意见。无奈之下,原告将四个子女诉至法院,要求其子女履行赡养义务。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夏康红多次与几名被告电话联系沟通未果,考虑到原告身体情况以及案件的特殊性,法官夏康红决定前往老人所在地村委会进行巡回庭审。庭审现场,邀请了张某某的亲戚、邻居参加旁听。
   灯不拨不亮,理不辨不明。庭审中,夏康红法官认真倾听了原告代理律师与被告的陈述,针对双方争议焦点,分别从道德、情理方面,结合《民法典》相关条文,从子女法定赡养义务、老年人权益保护等方面进行了耐心细致的释法明理,几名被告对立情绪得到缓解,经过2个小时的审理、调解,庭审顺利结束。该案将择机宣判。
   在场群众旁听案件后感激地说,法院把法庭搬到我们家门口,我们也受到了教育,对老年人权益保护的相关法律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也感受到了法律的公平公正。

责任编辑:耿贺华    

文章出处:项城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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