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离婚夫妻互为被执行人 法官合力调解促执结

  发布时间:2023-11-20 17:46:22


   离婚夫妻本应该大路朝天,各走一边,却因未履行生效判决书共同财产分割款和子女抚养权交付义务,双双沦为被执行人。
   靳某某与付某某原本是夫妻,但在婚后因性格不合,双方感情破裂、无法和好,2023年8月,原告靳某某诉被告付某某离婚纠纷一案,项城法院依法审理判决准许原被告离婚;婚生大女儿由原告靳某某抚养,婚生二女儿由被告付某某抚养,双方互不支付子女抚养费。原、被告均享有探视对方抚养子女的权利,双方可于每月第四周星期日进行探视,对方应予以配合;原告靳某某支付被告付某某存款23171.3元。判决生效后,双方还是僵持不下不愿意自动履行。于是靳某某、付某某分别到项城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先后被分到执行员徐勇、高中良名下办理。两位执行员发现双方互为被执行人的情况后,为防止双方矛盾激化,徐勇与高中良多次对案件进行研判,合力组织双方进行协商调解。通过耐心释法明理,告知他们拒不履行生效判决所要承担的严重后果,双方逐渐冷静下来,于近日按照判决书履行了金钱给付和大女儿抚养权交付义务,至此,这件离婚夫妻互为被执行人的案子才得以执行完毕。

责任编辑:耿贺华    

文章出处:项城法院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