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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死情难断 血脉总相连

  发布时间:2011-12-06 15:54:52


    11月14日,项城市人民法院巡回审理了一起因继承遗产而引发的财产纠纷案,法院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通过调解成功化解了这起亲情纠纷案。

    2010年2月6日,项城市南顿镇某行政村村民马某的妻子赵某在辽宁省大连市打工期间被人杀害,留下一双未成年的儿女无人抚养,全家沉浸在一片悲伤之中!可是赵某的死亡不仅给其家属带来了精神上的打击,而且为了赵某的遗产,马某与其岳父母也闹的不可开交!因为赵某在大连打工期间争了42925.27元,全部存入了当地的银行,赵某的父母亲将这4万多元从银行取出来后自己拿着。马某要求继承这4万多元遗产,赵某的父母亲也要求继承这份遗产,双方互不相让,进而发生厮打。无奈,马某及其子女将死者赵某的父亲和母亲诉至法院,要求继承赵某的遗产2万元。

    为方便当地群众诉讼,及时进行法制宣传教育,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项城市人民法院在被告行政村公开进行审理这起继承纠纷案。庭审过程中,原告认为,其妻遇害身亡后,在大连的存款42925.27元,是留给两个未成年孩子的,并且自己家庭困难,抚养孩子很困难,所以要求继承全部财产。被告则认为,女儿已经死亡,现在自己年老多病,并且其女儿在生前曾借过他们几千元钱,要求先将欠款偿还,然后把剩余的存款按法律规定分割。

    法官在听完原被告的想法后,及时向被告讲解了我国继承法的相关规定,并且让被告的三女婿马某某也做被告的工作,女儿虽然不在了,但血浓于水,毕竟外孙子女也和自己血脉相连。在法官和其亲戚朋友的耐心开导下,被告承认了自己不该在钱上和女婿过不去,并且认可了该存款为其女儿和她丈夫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其中的一半为女婿所有,另一半才为赵某的个人遗产这一事实,表示愿意和女婿和解。做通被告的工作后,法官又和原告及亲属坐在一起详细分析了情况,认为全部继承于法于理都不合适。原告当庭表示放弃全部继承遗产的想法,愿意和被告进行协商。

    在法院的主持下,原被告达成了一致协议,同意把遗产部分平均分割。被告认为虽然女儿已经死亡,但是她的孩子也与自己有着血缘关系,表示女儿生前所欠借款不在追要。最后,赵某的父母亲把属于女婿及其子女应继承的遗产交给了马某,翁婿二人握手言和。

责任编辑:耿贺华    

文章出处:xcf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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