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7日上午,项城法院贾岭法庭庭长王艳玲在诉中成功调解一起婚约财产纠纷案,女方现场将11万元现金和男方购买的被子、衣物返还,双方再无纠葛。
该案件,原告与被告经人介绍认识,并于2024年2月按照农村习俗举办了结婚仪式后开始同居生活,由于生活琐事等种种原因,双方开始分居,最终导致感情彻底破裂。原告诉至项城法院提出解除婚约,并要求被告返还彩礼及购买的物品。
在接到案件后,王艳玲庭长对案件进行了认真梳理分析后,决定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她首先对双方当事人进行了法律知识的普及,明确指出婚约财产纠纷的法律依据和处理原则,积极引导当事人遵循公平合理原则,用换位思考解决问题,通过多次的沟通和协商,双方逐渐消除了对立情绪。在了解了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思想后,她提出了合理的解决方案,最终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在她的见证下双方当事人进行了钱款、被子、衣物的返还交接。
此案调解的成功,不仅避免了长时间的诉讼过程,节约了司法资源,同时也减少了双方的经济负担和心理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