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0日清晨,项城法院执行抓捕实施团队干警周占领、孙全超在接到申请执行人提供的线索后,迅速行动,将仍在睡梦中被执行人张某某堵在家中,并依法将其拘传至项城法院。
原告赵某某诉被告张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项城法院依法审理后,判决被告张某某借款本金及利息5万余元。判决生效后,被告未按期履行还款义务,原告赵某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张某某总以在外地要账为由,不但不给执行干警面见,也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拘传到法院后,张某某仍心存侥幸,以未收回账款为由拒不还款。当执行干警向其送达拘留决定书时,被执行人张某某慌了神,急忙向执行干警“服软”,立即联系家人转钱,当场将55000元执行款转至项城法院执行款账户。鉴于被执行人张某某认错态度较好,并履行了还款义务,法院对其批评教育后,决定不再对其采取司法拘留强制措施。
此案的执行,既体现出项城法院人性化执法,也彰显了打击拒执行为的决心。项城法院将持续保持对被执行人的高压态势,通过精准执行、高效执行,切实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