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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村建房被阻起纠纷 法院善意执行护权益

  发布时间:2025-11-03 16:55:01


   近日,项城法院执行局成功执结一起排除妨害纠纷案,不仅依法保障胜诉人合法权益,还以善意执行化解了邻里矛盾,维护乡村和谐秩序。

   原告刘某与被告刘某某系同村村民,2025年2月,原告在翻建房屋并开挖地基时,被告以“占了自家宅基地”等为由加以阻止,导致房屋建设被迫停工。在多次协商无果后,原告诉至项城法院,请求排除妨害。法院经审理查明,原告翻建房屋手续合法,被告的阻止行为已构成侵权,遂依法判决其停止侵权、排除妨碍,停止阻挠原告建房的行为。

   然而,判决生效后,被告刘某某仍拒不履行,甚至在刘某准备复工时再次出面阻挠。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刘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袁文生第一时间阅卷了解案情,多次前往原被告住所地,邀请村“两委”干部一道与被执行人沟通,并结合判决内容,从法律规定、邻里情谊、乡村公序良俗等角度耐心释法明理,详细告知其拒不履行生效判决可能面临的法律后果,同时耐心倾听被执行人刘某某的诉求,找准矛盾起因症结。经过多轮沟通,双方就矛盾起因说开讲明,消除了以前的误解,被执行人刘某某主动认识到自身行为的错误,承诺不再阻挠施工,双方握手言和,施工人员进场开始了施工作业。
   “与邻为善、以邻为伴”的邻里精神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邻里之间应当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团结互助、互谅互让、相互理解、和睦相处,共同构建互信、互容、互合、互助的新型邻里关系。

责任编辑:耿贺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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