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项城市人民法院秣陵法庭就审结了一起因索要巨额彩礼而发生的纠纷案。
原告王某与被告师某经媒人介绍认识,并建立恋爱关系。2010年农历正月初九,按照农村风俗,原告王某的父亲带亲朋好友到被告家下彩礼,被告家请亲朋好友相陪招待,当天下彩礼金20000元,买衣服钱2000元。经媒人协商,双方定于2011年农历正月十六日结婚,在筹备婚礼过程中,双方产生矛盾,2011年农历正月初二,被告提出不愿意,解除了婚约。原告向被告多次索要彩礼,被告拒绝。原告为讨回巨额礼金一纸诉状将被告师某起诉到项城市人民法院,请求返还彩礼。
项城市人民法院秣陵法庭的法官接到案件后非常重视,意识到这不是一起简单的要求返还财产的案件,如果不能从根本上解决纠纷、化解矛盾,不仅不能很好的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难以安抚双方当事人激动的情绪、缓和双方的紧张关系,不利于邻里关系的和睦。为此,办案法官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司法理念,从深入化解矛盾纠纷,促进案结事了的出发点,深入当事人家中,主动调查取证,在查明案件事实的基础上,通过多种途径做双方的思想工作,努力促成双方和解。虽然法官做了大量的调解工作,最终也未能促成双方达成和解。
最后,法院在查明案件事实的基础上,依法做出判决,维护了原告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没有一判了之,而是通过判后释法、判后答疑,尽力使双方当事人胜败。
法官点评:农村年轻人恋爱结婚一般要按照当地的风俗习惯,由男方向女方送彩礼。伴随着近年来农村经济水平的提高和攀比之风,农村的彩礼数额也由过去的几千元提高到了现在的几万元甚至几十万元。然而有很多年轻人在恋爱过程中发现,可能彼此并不适合,于是解除解除婚约,终止恋爱关系的情况不断发生。但随之就会伴随着男方要求女方返还巨额彩礼的问题,并为此引出许多官司来。在此,法官告诫广大青年男女,真爱无价,缘分难修,在择友和交往中,一定要慎重包容,切不可随心所欲,否则,后悔晚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