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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纠纷一周解 阮氏兄弟叙血亲

  发布时间:2009-06-18 17:45:34


   “原想着中院把案件指定到项城法院审理,没有个半年几个月根本结束不了,我做梦也没想到你们工作这样负责任,短短十几天内就把案件解决了,我和阮传海又叙了家谱,成为兄弟,真太感谢你们啦!。”2009年3月24日,在河南省项城市人民法院行政庭办公室里,原告阮传禄握着该庭庭长王燕的手激动地说。

    事情原由还得从1968年说起,家住河南省淮阳县冯塘乡郭集村的村民阮传禄与邻村的阮传海争议的坑塘(位家坑)位于郭集村庄西侧,东临原淮富路。1968年淮富公路改道西移,修在坑塘西侧。当时为了便于土地的管理使用,经原郭集大队协调,对郭集大队集体土地进行统一调整,该坑塘周围属阮庄的零星土地调整郭集村民组使用,将郭集村民组的其它土地调整给阮庄使用,阮传禄一直管理使用着该坑塘。阮传海于1990年8月份就该坑塘的使用权办理了1.159亩的土地使用证,2005年阮传海准备在紧邻淮富公路的坑塘边建房时,阮传禄予以阻拦。为此,双方经常打斗不断,甚至引发两个家族的争斗。阮传禄以阮传海拥有的土地使用证不合法为由多次向上级部门反映,并于2007年提起行政复议,淮阳县人民政府作出了撤销决定,阮传海不服,向周口市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周口市人民政府以事实不清撤销了淮阳县人民政府作出的决定。阮传禄不服周口市人民政府的行政复议决定向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周口中院指定项城市人民法院审理此案。

    项城市法院受理后,了解到原告阮传禄和第三人阮传海之间的矛盾十分激化,双方均多次到上级有关部门上访,案件十分棘手,行政庭庭长王燕召开全庭人员会议,制定审理方案。但使他们意想不到的是在向原被告送达有关法律文书时,双方都不愿意让项城市法院审理此案,相互怀疑对方拖了关系,此案才转到项城市法院审理。但项城市法院行政庭的干警并没有气馁,庭长王燕再次召开庭务会,深入研究案前,找准矛盾焦点,选派审判经验丰富、善于做思想工作的三位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审理此案。此后,该庭一周内先后多次前往该县协调处理,并邀请当地党委政府及村民组织帮助做双方的思想工作,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法理情理并重,通过耐心细致地做思想工作,原告和第三人终于互相承认了错误,达成一致意见,双方握手言和,案件得以圆满结案。在法官的教育引导下,双方又在法官面前,叙旧认亲,同为阮氏后裔,结为了友好兄弟。

责任编辑:牛凌峰    

文章出处:项城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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