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推行阳光审判、实践司法为民, 6月7日上午,项城市人民法院在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原告程某与被告余某离婚纠纷案,来自基层的高有岗、张斌作为人民陪审员全程参与了庭审,这在项城市法院尚属首次。
高有岗、张斌两位基层干部,有过两年基层法院陪审员经验。作为首位参加法院庭审的人民陪审员,开庭前二人多次参与阅卷,充分了解案情、熟悉相关法律条文,并与案件承办法官进行了反复沟通。庭审过程中,两位陪审员对案件事实与法官一起进行调查询问,切实履行了人民陪审员职责。庭审结束后,又和法官一起不厌其烦地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劝说他们和好。由于双方隔阂已久,法院在调解无效的情况下,将择日宣判。
据介绍,人民陪审员制度,正是通过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与法官共同审案,发挥人民陪审员在社会阅历、熟知社情民意等方面的独特作用,实现司法民主,确保司法公正。近年来,项城市法院加强了人民陪审员的选任工作,经过全市范围内的民主推荐、考核选拔、组织考察和征求意见等措施,来自基层各条战线的对审判热情高、有法律意识强、有充足精力参与陪审的49名人员被人大首次任命为人民陪审员。同时,该院在人财物方面为任命的陪审员提供各种方便,切实为人民陪审员履职提供各方面保障,使人民陪审员能够更好参与审判工作。充分利用陪审员熟悉乡规民俗的有利地位,提高案件的调解率,降低涉诉信访案件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