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法官风采 -> 法官文学

跟随法治的脚步

  发布时间:2012-07-06 17:27:20


    九七年九月告别多姿多彩的大学生活,我来到了县法院,被分到一个偏远的乡法庭工作,临行前老院长吩咐说,年轻人要好好锻炼,这一去就是整整十个年头。

    十年的风雨历程,十年的沧桑变化。其间发生的事太多太多,我从一名稚嫩的大学生成长为一名成熟的主审法官,共和国的各项事业也随着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逐渐走向法治化,九九年九届全国人大隆重把“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写进宪法,依法治国从此不再是空洞的口号,而是实实在在贯彻到国家各项事务中。伴随着法治社会的建立和逐步完善,法的精神和思想普遍深入人们的意识领域,人们的法律意识、法制观念得到很大改变,学法、用法、守法、护法,依法维权的现象成为普遍化,人们从旧观念中完全脱离出来,完成从以前的“屈死不告状“到主动去法院讨说法的转变。那是九八年的一天,一个精神恍惚的农村妇女来到法庭,哭诉着丈夫对她的虐待,她挽着裤管,那累累伤痕清晰可见,几年来丈夫从没把她当人看待过,动不动就打他骂他,她几乎每天都在泪水中度过,她几度想到过死,但为了年迈的父母,她还是坚强地这样活着,她是妻子就是丈夫的牛马无法解脱,在她心里压根没有想到可以用法律来保护自己,这次被打急了才跑到司法所,司法所告诉她才来到法庭的,听了她的陈述,我的心情很沉重,如今社会还有这样的“法盲”,案件立案后,通过调查取证开庭核实,我果断地判决双方离婚。后来过了几年,该妇女又因为一起名誉侵权案主动来法庭起诉,说起话来竟有法言法语,还举出《今日说法》的案例来和我讨论,我很惊愕,没有想到她变化这么快。

    法在无声中改变着人们,也在无形中规范着政府行为。记得刚到法庭时,常听当事人说乡计划生育队如何如何厉害,对于超生户可以扒房子,可以抓人,可以拉东西,抓住怀孕的妇女就“强流”,抓住男的就关到乡里,一关就是几天甚至几个星期,刚开始我不相信:那不是严重违法和犯罪吗?后来几次亲眼所见才让我相信。那时,为了制止农民超生,实施强制流产,强征计划生育超生费,县乡政府曾一度严重违法,农民有冤不敢告,有冤无处申。而随着依法治国方略的强力推进,这几年像这种政府严重违法行为已不复存在,政府的不作为、乱作为现象大大减少,政府行为得到进一步规范,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要赔偿,成为政府的基本特征。

    时移势易,短短的十年间,中国的法治走上一个崭新的里程,立法规范,执法透明,司法公正。全国共制定法律法规一千多件,其中法律部门齐全,数量适度,内在统一,外在协调,初步形成了有中国特色的法律体系基本格局,这些都为法院的审判提供了充分的依据和有力支持。十年来法庭受理的案件逐年增多且呈现多元化趋势,劳动争议、劳动仲裁案件,新类型侵权案件不断出现。新型案件的出现,给法庭审判提出新的要求和挑战,为了能更好地适应当前审判工作,我们庭干警除了加强自学外,还定期轮流外出参加培训,通过几年的学习与实践,我处理案件的能力大为增强,所办理的案件无一发回,无一改判,调解率高达80%,连年受到表彰。

    漫漫法治路,弹指一挥十年间,回首过去,国家在变,法在变,人们在变,我亦在变,唯一不变的是跟随法治的脚步。

责任编辑:邓园园    

文章出处:项城市人民法院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