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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城法院动真格制服一欠债“老赖”

  发布时间:2009-06-22 16:25:36


    近日,项城市人民法院在强制执行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时,迅速出击,果断执行,终使欠债“老赖”妥协,双方和解,被执行人主动通过其亲属偿还所欠申请执行人借款75000元。至此,此案得以圆满执结,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李某与马某原是一对十分要好的朋友。1996年4月24日,马某向李某借款40000元,同年2月再次借款20000元。2002年2月8日又借10000元,三次共计70000元,后经追要,马某偿还3000元后,余款及利息,马某以与李某及另一合伙人做生意应由公司偿还为由而拒绝未付,双方为此发生纠纷,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依法判决马某偿还李某借款本金69502.20元及利息。

    判决生效后,马某未主动履行,法院依申请立案后,向马某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其限期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其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法院,经法院干警多次对其进行教育,马某仍拒绝履行。法院遂对其司法拘留15日,2004年春节马某在拘留所渡过,但其分文未还。后法院经申请人李某的申请,依法对马某所有的一套商品房进行评估,并裁定拍卖,但马某及其家人拒不从人民法院裁定拍卖的房子搬出,法院干警先后四次找马某做工作,劝其主动从拍卖房屋中搬出,均未果。后法院执行人员几次到马某家中准备强制搬迁,但由于马某及家人外躲不在家,执行未果。后法院干警得到消息,马某从外面偷偷回来了,执行局一行15人再次迅雷出击,将马某堵到家中,并找来搬运工,对马某的物品进行强制搬迁。当执行工作进行到下午4点时,马某看法院来真格的,就主动与李某协商,达成一致意见,马某偿还申请执行人本金69502元及部分费用,共计75000元。李某考虑到马某家也确有实际困难,就主动放弃了利息3万多元。

责任编辑:牛凌峰    

文章出处:项城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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