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河南省项城市人民法院在执行一起劳务费纠纷案件中,一次和解执行七案,取得了较好的社会和法律效果。
被执行人王某、张某系项城市某办事处居民,二人在合伙经营酒店期间欠下多人劳务费,后酒店因经营不善倒闭,因拒付劳务费被先后诉至法院。自2007年6月至今,先后有7件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其中有2件案件的被执行人为王某、张某二人,5件案件的被执行人为王某一人。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张某经多次传唤拒不到庭,整日东躲西藏逃避执行,造成法院数次拘传未果。被执行人王某虽然每次传唤均到庭,但履行义务的态度非常消极。
经过执行法官作其思想工作,王某讲出了自己的真实想法。原来王某本人也知道欠下别人款而整日被法院传唤的滋味不好受,从内心中极力想尽快履行义务,但每次一与另一案件债务人张某电话商量,张某却根本没打算还债之心,甚至调唆王某如何如何躲债和逃避法院执行。
找到了案件陷入困境的病根后,执行人员决定先从被执行人张某下手。执行人员根据王某向法院反映的被执行人张某的情况,认为被执行人张某的家庭应当有银行存款。通过到被执行人张某之妻肖某所在乡镇驻地的金融机构查询,于今年10月份依法划拨了在被执行人张某之妻肖某名下的银行存款2.1万元。
得知此事后,被执行人王某主动找到法院执行干警,表示愿意与该七件案件的申请执行人协商一次性解决案件。
在法院的主持下,被执行人王某与七件案件的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当庭履行了自己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