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法院案多人少的问题,项城市法院结合自身实际,充分发挥使用简易程序的优势,明确提出“三加大三不得三注重”,进一步加大简易程序适用力度,着力在提升办案效率和效果上下功夫,取得了明显成效。截至10月底,该院共审理案件2358件,其中适用简易程序审理1328件,约占56.3%,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审理周期平均仅有27.6天,调解率75.1%,高出全院平均调解率10个百分点。
“三加大”:加大简易程序的适用力度,除法律硬性规定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案件外,一律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提高简易程序的适用率。加大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调解力度,建立健全诉前、诉中、诉后全方位、无缝隙的调解工作格局,不断创新调解工作的方式方法,提高调解的针对性、实用性、有效性,做到调解优先,能调不判,提高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调解率。加大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结案速度,简化优化举证、送达、庭审、判决程序,加快诉讼过程和进度,提高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结案速度。
“三不得”:凡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不得随意申请延期、中止审理,不得随意转化为普通程序审理,不得随意启动审委会讨论程序,确保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快开庭、快审理、快调查、快调解、快宣判,进一步缩短案件审理周期,提高办案效率。
“三注重”:注重当事人程序权利的保障,不因简化程序而剥夺当事人的举证权、最后陈述权等诉讼权利。注重巡回审判,尽量到案发地、当事人所在地审理案件、调查事实、送达文书,切实方便当事人诉讼,减轻当事人诉累。注重调解结案,坚持调解优先,能调不判,积极开展庭前调、庭中调、宣判调和送达调等全程调解工作,加大调解力度,促进案件调解结案。为将上述要求落到实处,该院对简易程序案件的办理数、巡回审判数、调解数、审理周期等情况率一月一通报、一月一排名,通报排名情况计入年底绩效考核,与评先评优、晋职晋级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