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衡,男,汉族,40岁,中共党员,法律本科学历,一级法官,曾任项城市人民法院孙店法庭庭长、行政庭庭长,现任秣陵中心法庭庭长,项城市第二届、第三届政协委员。
马衡同志一向服从组织分配,工作踏踏实实,不图名利,不计得失,赢得了人民群众和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评价。十多年来,他获得了很多荣誉,其中,2001年至2006年连续六年被评为项城市“十佳政法干警”。2003年被评为项城市政法系统“青年岗位能手”。2000年、2001年、2002年连续三年被评为周口市法院系统“十佳法官”。2002年5月被评为周口市首届“十大杰出青年法官”。2003年元月被评为周口市政法系统“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2001年、2002年连续两年被河南省高院评为全省法院系统“两争”活动先进个人并记个人二等功两次。2003年、2004年荣记个人三等功两次。2002年12月被列为河南省首届“十大杰出法官”候选人,先进事迹在《河南法制报》上进行刊登,马衡所领导的孙店法庭于2000年、2001年、2002年、2003年荣立集体三等功四次。
十几年来,马衡共办理各类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共计1996件。在他办理的这些案件中,无一件矛盾激化,无一起上访告状,调解率在86%以上,上诉无发回、无改判,实现了案结事了,胜败皆服。
一、扎根基层 敬业奉献
马衡同志自分配到法院工作以来,扎根基层法庭,整天奔波于田间地头、村村寨寨,精心审理着每一起案件。在法庭辖区内,去某一个村咋走,哪一条路好走,他都熟记于心,被同事们誉为“活地图”。在法庭工作条件艰苦,审判任务重,直接接触人民群众,矛盾激烈,处置不好,解释不到位,当事人容易上访,但马衡办过的案件当事人信服,有的当事人和马衡交成了好朋友。他把自己的青春奉献给了基层法庭,把满腔热情奉献给了法庭的审判事业。2004年,马衡的父母都患病住院,需要照顾,院党组考虑他的实际情况,调他回院机关任行政庭庭长。但是,他父母的病情好转后,就自动找院党组要求再下法庭,他说:“我是一个农民的儿子,是党和人民培
养了我,我和农民群众的那份感情难以割舍,我还是到法庭工作吧,反正在哪办案都一样。”就这样,他在基层法庭一干就是十四年。
在工作中,马衡同志心里装的始终是人民群众,苦的却是他自己。1998年他担任孙店法庭庭长以后,推出了多项便民措施,坚持星期天值班。九八年九月的一个星期天,马衡在法庭值班时,接到妻子的一个紧急电话,原来妻子和孩子都有病发烧 ,他的妻子为了不影响他的工作而没有告诉他,后来孩子发烧一个星期了,吃药打针仍不见效,没办法,他的妻子才打电话,让他回家带孩子到县医院做一下检查。正当马衡丢掉电话准备回去时,一个当事人匆匆忙忙来到法庭,说长期躲避执行的被告回来了,得赶快去执行。马衡二话没说带上庭里的同志就去执行。而他的妻子不见他回来,就自己拖着发烧的身体带孩子去医院做了检查,又搂着孩子在医院的走廊里打了两个多小时点滴,回到家他的妻子没吃饭就到附近的小诊所给自己输水,由于诊所医疗条件差,输到半截,出现了强烈的输水反应:发冷,抽搐,浑身剧烈发抖,他七十多岁的老岳母吓得路都走不上来。当马衡执行完案件回到法庭接到邻居打来的电话后才匆忙赶回家,这时已是深夜十一点钟,当他看到浑身颤抖的妻子和烧得满脸通红、哭得双眼红肿的孩子时,强烈的内疚和心酸一齐袭来,当他听到妻子说:“我直觉得见不到你啦!”时,马衡再也忍不住泪流满面。
在办案中他始终坚持携卷下乡,深入调查,找准焦点,全程调解,当判不拖的原则。十几年来,他所办理的一千多起案件,他没有一起不进村入户的,当事人的情况他都了如指掌。在法庭虽然案件多,但没有多少大案,都是一些邻里之间、家庭成员之间、朋友之间的小事。马衡从来都不以案小而不为。2003年夏天,孙店北街的崔老汉的一只小山羊走丢了,两个月后,他发现前村的张老汉牵着自己的小山羊在放,就找张老汉要,在多方调解无效的情况下,崔老汉来到法庭起诉张老汉。当时,就有群众议论说:一个小羊羔,事太小,法庭不会管。也有的说:案件小,没油水,法庭肯定推。但马衡却对同志们说:群众利益无小事,我们必须办好。立案后,马衡用了三天时间调解结案了。崔老汉牵回了自己失而复得的小山羊,他高兴的逢人便说:还是法庭管事,是我们老百姓自己的法庭。《河南法制报》后来派记者采访,以《扎根基层办小案》为题报道
了马衡的先进事迹。马衡同志就是这样:在家庭和事业方面,他选择了事业;在享受和吃苦方面,他选择了吃苦;在索取和奉献方面,他选择了奉献。
二、公正司法 一心为民
公正执法是法官的灵魂,是法院的天平,要实现公正司法,转变审判工作作风是关键。马衡同志常常带领同志们深刻剖析大家在审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使同志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荣辱观。他所在的秣陵中心法庭的工作人员都深感自已肩负的责任,都为自已能在基层法庭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奉献自己的青春而自豪。
基层法庭接触的大多是零零碎碎的民间纠纷,而且当事人又常常是祖辈相邻的“爷们”、乡亲,这对于运用调解手段调解纠纷显得尤为重要。马衡和庭里的同志们确立了将调解贯穿于审判工作的全过程,形成了立案调、庭前调、庭后调、执行调的调解工作思路,他还大胆地推行了委托民调组织调解的工作方式。今年三夏期间,新桥镇张小庄的村民张某和其弟因其父母责任田里的小麦收割问题产生了纠纷,其弟在麦地头竖起一块木牌,写着“谁割麦,给谁没完”。这一下,收割机手谁也不惹这个麻烦,别人家的麦都收完了,张某的麦子眼看着要焦在地里,着急上火的张某来到法庭时,已近晌午,马衡同志立即带人赶到他家,找来民调员进行调解,调解到下午两点双方达成协议,兄弟俩握手言和。收割机进地后,他们才离开。当地群众对他们的做法给以高度评价,法官的调解和民调员的调解形成了良性互动。河南电视台新农村频道也进行了报道。
针对农村多发的婚姻、家庭、赡养、邻里等案件,马衡带领秣陵中心法庭的干警设立了“温馨”、“尚德”、“和谐”三个各有特色的调解室,设置各种版面,教育感化当事人,发挥了很大作用,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今年八月的一天,秣陵镇土屯村的张某夫妇气冲冲地来到法庭,女方坚决要求离婚,张某也不示弱,口口声声说:“离就离,谁不离就不是她娘生的.”马衡同志一看就知道这对夫妇是为一时的气恼来闹离婚的,马衡同志就把他们领进来温馨调解室,要求他们心平气和的看一下版面内容,半个小时后,马衡同志带着书记员来调解室进行调解,女方已经趴在桌子上泣不成声,张某站在女方跟前,一脸的懊悔和无奈,马衡同志问明情况,批评了张某整天打牌赌博、夜不归宿的错误,教育女方珍惜家庭,关爱孩子。夫妻俩和好如初,对法庭非常感激。
马衡同志视人民群众如衣食父母。他经常带领法庭的同志下乡进行法律咨询,发放便民服务卡,方便群众联系,在法庭设立了便民服务大厅,拉近了当事人与法官的距离,使当事人有亲切感,信任感。为审判工作创造了良好的氛围。在审理郑某诉其子赡养一案中,为做好调解工作,在父亲节那天马衡同志带着原告之子回家给郑某夫妻道歉,请求谅解,他将给自已父母买的礼物送给了郑某,说是其子所带,看着父子和好,他才欣慰的离开。郑某撤诉时拉着马衡的手说:“你用的啥法哩,仅六天就把我儿子教育好啦!我找人管了半年就没办成事,真谢谢你呀!”马衡笑着说:“我用的是人情的感化和法律的威慑。”这一个小事充分体现了马衡同志自觉践行了以民为本、执法为民的法治理念。十几年来,他共审执结各类案件一千多起,调解率占86%以上。实现了调解率高,执结率高,服判率高,无发改,无超审限,无涉法越级上访的“三高”、“三无”目标。
人的精力总是有限的,古人说:“忠、孝不能两全”,这话也充分体现在马衡同志身上。去年3月份,他父亲患上了下肢深静脉血栓形成,腿肿的发青,住院时医生说有截肢的可能。母亲哭着给他打电话,但此时他正在调处张某兄弟俩的纠纷,下午还要开庭,第二天还要举办民调员培训班,并进行授课。第三天,当他赶到医院,找到医生道谢时,医生却严肃地说:“我们还以为病号没儿子呢!”一句话说得他趴在父亲床边痛哭。父亲转院后,他仅在郑州两天就回到了工作岗位。
三、廉洁执法 风清气正
马衡经常给同志们说:“我们在法庭审理的没有惊天动地的大案,但对老百姓来说,或许他一生只打这一次官司,所以件件都是大案,我要让他们感受到法律的公平与正义”。在办案上他坚持不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实行清廉执法双向承诺,制成板面上墙,接受当事人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当事人不再为托关系、找后门、请吃喝、送礼物的这一所谓的潜规则而犯难,而是形成了有理法庭上讲,有证据法庭上举,有想法当面讲清的良好诉讼风气。
几年前,孙店镇陈东头村的一个个体企业里发生了 事故,生产毡布的机器轧掉了一个在厂里打工的女孩的右手。花季的少女一夜之间变成了残废,她的家人说啥也不能接受,一怒之下锁住了工厂的大门,要变卖机器为女儿接手,为了防止厂主转移财产,后来,连厂主的住宅门也加了锁,女孩的父亲腰揣杀猪刀睡在厂主家门口,冬天搭了个小棚子,双方矛盾激烈。受害人起诉到法庭后,被告为了出一出有家不能归的恶气,扬言要把钱花在打官司上,也不愿意赔给原告,为了达到目的,被告托人给马衡送去4000元现金。在多次退不回的情况下,马衡把原、被告传到法庭,给原告出具了收条,当场把这4000元钱交给了急需用钱的原告,对原告进行了规劝,对被告进行了批评。情绪非常激动的双方被马衡这廉洁无私的精神所感动,最后都服判息诉。被案件困扰的小企业又重新启动生产,乡镇领导和人民群众非常满意。
前不久,在审理一起离婚案件中,原告找到马衡的邻居王大爷,给马衡家里送来一个信封。由于他在乡下法庭很少回家,他妻子工作一忙,都是王大爷给他们接送孩子,马衡对待王大爷是感恩和尊重,原告又是王大爷的亲戚,原则性的照顾一下原告,谁也不会知道,但马衡回来后到王大爷家退回了信封并对王大爷说:“你放心,我一定处理好这事”。后来法庭经审理认为原被告二人夫妻感情尚未彻底破裂,判决不准离婚,双方都服判息诉,家庭和好。后来,王大爷对马衡反说:“公生明,廉生威。这件事,你做得好,黄金有价,清白无价呀!”
马衡在审理案件中不但不认钱,不认人也是出了名的。他在审理浙江客商金某诉秣陵镇蒋某一案中,街上的很多人都来给蒋某说情,有说好听的,也有说难听的,甚至威胁的都有。马衡同志顶住压力判决原告胜诉,迫于法律的威严,被告自觉履行了义务。金某高兴地说:“有法庭在,有马庭长在,我们在这儿做生意胆大了。”
四、开拓创新 维护和谐
全国模范法官李和鹏到我院任院长以后,提出了司法促进和谐的大民调工作思路,在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马衡同志深入基层辖区,对民调组织进行了调查摸底,经过调查他撰写了5000多字的调查报告,提出了建立以法庭为依托的镇、村、组三级民调网络,加大依法指导人民调解组织工作的思路。马衡的建议引起了辖区乡镇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经过几个月以来的运行,法庭所辖的三个乡镇都成立了民调委员会,调整充实了八十七个行政村级民调委员会,二百零九个自然村民调小组。他探索总结出了构建大民调网络的“五步工作法”,形成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齐抓共管的大民调格局。他还创新思路,变狭隘的民调为“五个围绕”,即围绕稳定抓民调,围绕发展抓民调,围绕和谐抓民调,围绕民生抓民调,围绕中心抓民调,形成了大民调的概念。
为了实现民调调解与诉讼调解的有效对接,马衡同志经常进村指导,每月召开一次民调主任会,由民调主任汇报本村矛盾排查情况和矛盾调处情况。在审理涉及民调协议民事案件时,根据最高院的规定进行办理,有力地维护民调协议的权威,树立了民调委员会的威望。老百姓由过去的不相信民调,到有了纠纷、矛盾、困难主动去找民调组织解决。他利用民调员分布广、贴近群众的优势,化解了大量的民间纠纷实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有的行政村实现了小事不出组,大事不出村。
在马衡同志的日历上没有节假日的概念,在构建民调网络的几个月中,他很少回家,奔波于辖区的村村寨寨,白衬衣穿成了灰衬衣,头发长了就没时间剪。家中的大事小事都是他妻子一人承担,他就是这样舍小家,为大家,立足本职,服务大局,凭着对党的忠诚,对审判事业的挚爱,视党和人民利益为最高利益,为辖区的和谐社会建设尽心尽力,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成绩,被当地党委领导尊称为“和谐卫士”,他是新时期人民法官的楷模。